11月11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14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宣告暨警示教育仪式。
入矫宣告仪式上,县人民法院和县社区矫正中心分别宣读了《人民法院判决书》《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和《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被宣告人的社区矫正期限、矫正期间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报到、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等),以及违反规定所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深入剖析了违反公共安全犯罪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危害后果,并对正确接听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电话进行了强调。随后14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誓,承诺将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积极服从管理,认罪伏法,改过自新。
检察官对新入矫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认真学习新通过的《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提高服刑在矫意识,珍惜高墙外的“自由”,自觉服从监督管理,严格遵纪守法,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侵害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便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检察机关现场参与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对入矫宣告进行法律监督,有助于提升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今后,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杨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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