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坪法院曾家法庭受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2020年7月11日,因突降暴雨,河水暴涨,死者罗某在途径道路急弯处的一座便桥时,不慎跌入水中溺亡。事故发生后,死者罗某的姐姐罗某某遂将案涉路段修建堰坝的两家公司及负责道路日常监管责任的镇政府诉至法庭。
为查清案件事实,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及早化解纠纷,主审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因案发当时只有唯一一证人在场,加之证人年纪较大,对案发当日基本事实描述不清,双方就死者及各被告责任承担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致使调解陷入僵局。为消除双方分歧,查清案件事实,主审法官决定前往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发时的环境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在就案件事实形成共识的基础上,主审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均从外地赶来,为减少当事人讼累,及时化解矛盾,决定继续组织调解。主审法官从法理、情理以及诉讼风险等方面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现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就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镇坪法院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积极主动作为,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着想,坚持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之上,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及时高效处理民间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黄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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