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一大早,紫阳法院家事审判庭在紫阳看守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周某与被告刘某都是90后,2015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为了生计被告刘某在外务工,原告周某在家带孩子,夫妻俩聚少离多,由于沟通不畅,两人逐渐产生隔阂和矛盾,感情日渐疏远。今年5月份,两人为家庭生活琐事沟通不畅发生厮打,刘某将周某打伤,案发当日周某报案,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在看守所, 8月份原告周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当事人的情况特殊,为了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不使原、被告的关系继续恶化,紫阳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开庭前几次到看守所了解刘某的思想状况,并和看守所的民警积极沟通,请看守所的干警注意观察刘某的思想动态,做好刘某的心理疏导工作,
10月29日,紫阳法院的家事法官邀请了担任居委会主任的人民陪审员廖大姐和懂心理学的人民陪审员张老师参与了案件陪审,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从社会、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给原、被告双方做心理疏导,法律释明,在了解到被告刘某也同意离婚的基础上,耐心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让双方都换位思考,“一日夫妻百日恩”,纵有任何理由被告动手打人都是不对的,遇事要冷静,你们已是两个孩子的父母了,要给孩子做好榜样,同时让双方都要学会感恩,感念对方的好处,被告刘某首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原告周某道歉,深感对不起周某,请求周某谅解并嘱托周某照顾好两个孩子,自己出来后会好好挣钱补偿原告,原告周某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握着被告的手泪流满面,最后双方就子女抚养,经济补偿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对刘某进行了安抚和教育,刘某也为之感动,带着感激之情向法官鞠躬至谢,表示一定牢记法官的话好好改造,好好做人,并和原告深情告别,至此一起在看守所的离婚纠纷案在平和的气氛中得到妥善解决。(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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