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免除了身处浙江杭州和陕西西安的原被告奔波之苦,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2020年4至6月,原告朱某多次向被告刘某购买保健品共计2万余元,因部分货品与约定不一致,朱某将货品退回刘某,但刘某未向朱某返还货款。朱某多次追讨未果,遂通过网上立案向汉滨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货款1.2万余元。
该院收到朱某的网上立案申请后,迅速受理了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周新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得知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遂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原告朱某远在浙江杭州,被告刘某在西安,双方到庭参加调解存在诸多不便。为方便双当事人参加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10月27日上午,主审法官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网络在线平台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耐心地做双方的法律释明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在线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在线签字确认,本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该院不断推动现代化信息系统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致力于打造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一网通办诉讼全程各项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大力推广网上立案、在线庭审、视频调解等线上诉讼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付强)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