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喜河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争议近8年的土地纠纷,维护了辖区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当事人李某的高度评价:“多亏了司法所调解,这件事困扰了我8年,真的是让我疲惫不堪,现在终于解决了,我也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家住石泉县某村的李某于2001年将位于农村的房屋卖给了本村村民谢某,此后李某便外出务工,这一走就是十多年。2012年,已经50多岁的李某决定返乡生活,然而当他踏上家乡的土地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印象中已经撂荒的自家土地种满了庄稼,一打听竟然是谢某所为。
李某认为,当时和谢某协议约定只卖房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事宜并未明确,谢某违法占用自己土地是何道理。谢某则表示,李某卖房子的时候表示“卖房搭土地”,虽然没有写在协议上但有见证人,李某在外晃荡十几年,回来又索要土地是无理取闹。因谢某坚决不愿将土地返还给李某,双方发生纠纷,闹到了村委会。
这件事经过村镇调委会多次调解,但李某和谢某均不愿让步。李某坚持自己没有表过态将土地卖给谢某,谢某是空口说白话。而谢某则指责李某没有诚信,说话不算数。这种状况双方自然难以达成和解,让李某和谢某如鲠在喉,念念不忘,越想越火大。
因为无法和谢某达成一致,李某随后多次到县信访局、法庭民事诉讼上访,但因为缺乏相应证据支撑,结果并未能如李某所愿。为此李某到喜河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能够解决他的心结,接到李某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来到李某所在村进行实地查看、走访见证人、询问村组干部,了解事实真相。后又联合派出所入户走访当事人,了解双方真实想法。
在走访中工作人员发现,李某目前在县城务工维持生活,平时很少回到老家,且多年来一直为土地问题四处奔走,希望化解矛盾的心情十分迫切。而谢某因为李某多年的纠缠,也是筋疲力尽,但又不愿意轻易放弃土地,造成双方矛盾越来越深。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分别向李某和谢某释法明理,针对李某的诉求,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农村买卖房屋过程中“卖房搭土地”情况较多,到底李某当初有没有表示将土地转让给谢某,应该十分清楚,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有事应该坐下来谈,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如今闹得水火不容,这样实在划不来。
在给谢某做工作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则向其普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指出农村土地是不能私下买卖的,只能以流转的方式进行,谢某也没有相应证据证明李某当初是有意将土地转让给自己,就算流转土地也是有期限的,现在已经过去将近20年,谢某应当将土地交还给李某,避免矛盾扩大化。
经过多次“背对背”耐心劝说,李某和谢某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李某自愿将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谢某,而谢某一次性支付李某转让费13000元。在达成协议后,喜河司法所还将协议送交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并作出民事裁定。这起持续8年的土地纠纷最终圆满化解。
喜河司法所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一旦因土地争议产生纠纷,广大农民朋友应当及时联系镇村或司法所,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切不可激化矛盾、乱生事端。(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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