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岚皋县检察院对商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拟作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 、兼任检察官助理、律师及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被害人参与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商某某涉嫌盗窃犯罪的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了介绍,就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作了阐述。与会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各自发表了意见,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一致同意该院对商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法制教育。犯罪嫌疑人商某某现场向被害人道歉,向检察机关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检察机关宽大处理。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举行的首次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参与见证司法办案的新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苗蓉表示,岚皋县检察院将继续推动公开审查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王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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