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以举报信息及时录入、跟踪督办及时跟进、答复反馈及时开展的“三个及时”为抓手,及时受理处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访举报信息及时录入。按照“统一管理、归口受理”的原则,明确规定凡是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均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登记,由信访室按照管理范围业内业外进行分流,经领导审批后及时录入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做到信访举报件不遗漏、不流失。县纪委信访室上班时间实行专人定点接访,电话24小时候访;对群众来电,认真接听,做好电话记录,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对网络举报内容,认真甄别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使信访工作“有的放矢”。同时,干部定期接访,紧密联系来访群众,面对面“接诊”解决合理诉求。
跟踪督办及时跟进。县纪委监委完善信访督办机制,建立信访督办台账,通过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的方式加强跟踪督办,提高转办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形成信访件督办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实时掌握办理情况,实现信访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今年以来共开展现场督办4次,电话督办3次,书面督办2次。
答复反馈及时开展。对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流程管理,动态掌握分流轨迹。坚持信访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制度,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定期检查是否及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处置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核查,核查结束后是否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举报人,确保答复反馈及时,避免实名举报人未收到答复而重复进行举报。对批转职能部门解决的信访问题,在两个月内进行跟踪督办,了解信访问题调查处理落实及答复情况,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解决。(李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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