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精神,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近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四号检察建议”联席会,县住建部门、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等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天然气、自来水、移动、联通、电信等“窨井盖”产权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书”相关内容,介绍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并就助推“四号检察建议书”的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能职责,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提出了意见建议。
各责任单位就“窨井盖”的设置、管理、维护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下一步如何强化管理发表了意见,结合自己的管理职责提出了要求及工作计划。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明确权限,各单位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二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实施精细化管理。三要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明确联系人,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县城区1200余个“窨井盖”要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柯艳)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