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们及时出面调解,我们家里会出人命案!” 8月3日上午,家住汉阴县平梁镇兴隆佳苑小区的贫困户尹某来到社区办公室握住调解主任欧波的手,激动的说。
据了解,该小区尹某于2013年在广州务工时结识了贵州女子白某并与之同居,2015年生育一女孩,2018年该户作为在册贫困户搬迁入住平梁镇兴隆佳苑小区。近几年两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打架,2020年8月中旬,两人因协商解除同居关系补偿未协商一致,白某用剪刀刺伤了尹某的胳膊,8月20日白某扬言,如果尹某不给她经济补偿她就死给尹某看,9月1日白某又与尹某发生争吵,白某一气之下跑到小区门口二级路中间准备自杀,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下幸亏被小区网格员看见,经极力劝阻才避免不幸。社区调解员人员了解到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在镇司法所干警的共同调解下,路某同意解除与白某同居关系并支付白某一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双方最终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场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意外或恶性事件在社区调解员的努力下终于化解。类似的案件在全县扶贫搬迁社区经常发生。
自2018年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建立以来,搬迁群众因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不同引发的物业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时有发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为搬迁后续发展的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2019年以来,安康市汉阴县司法局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健全组织机构。先后在城关镇中坝移民安置小区、平梁镇兴隆佳苑社区、涧池镇紫云南郡社区、铁佛寺镇集镇社区、双乳镇集镇社区等5个扶贫(移民)安置点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室,做到“有组织、有场所、有标识牌、有印章、有制度、有档案”。
加强硬件配置。对成立调解组织并预留调解场所的调委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成配赠一套调解桌椅和档案柜,解决办公困难问题。
加强业务指导。今年7月以来,县司法局积极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全市“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按照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原则,要求镇村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职能和人民调解高效、便捷、便民、不伤和气、成本低廉的优势,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积极主动介入纠纷处理。
调解员通过村组院落会的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和《民法典》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群众对法律政策的知晓率,避免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极端的行为,确保搬迁群众达到“有就业、稳得住、保权益、能致富”的目的。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调委会及调解室的建立,有效地提升了移民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调解组织的建立,让搬迁群众有了一个说事“新家”,家常琐事有人管了,有纠纷在有家门口就得到及时解决,真正架起了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
据悉,2020年汉阴县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调委会和调解室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件,调处28起,调处率和成功率均达到100%。 扶贫搬迁社区调解组织的建立,预防化解小区矛盾纠纷,促进了小区和谐稳定。(王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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