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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司法以法治力量助力 “六稳” “六保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9-03 10:4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六稳”,抓好“六保”工作的部署要求,安康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六项措施,精准发力,为“六稳”、“六保”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优化涉企法律服务。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律师共为188家企业和33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担任法律顾问。成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为企业疫情期间提供免费咨询法律服务100余件;组建安康市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12名律师受聘担任市青创协会法律顾问,为各类青年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对企业因复工复产办理公证、鉴定以及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减免相关费用。截至8月底,办理公证4052件,司法鉴定1548件,法律援助2127件。

二是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坚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证明事项;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公布证明事项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出具单位、取消后的处理方式等基本信息,让公众办事更明了,最大限度惠企惠民。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重点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束缚民营企业发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设定证明事项等。建立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公布44个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厘清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底数,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文件出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两级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举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会。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市共3716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出台《安康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安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五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成本低、效率高的矛盾纠纷定纷止争途径,成立全市首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安康市青年创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命名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综合示范单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代表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办结12件。创新移民安置小区后续扶持举措,在全市各移民安置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开展“百日行动”化解涉疫矛盾纠纷,自7月份起安排部署为期3个月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已经排查化解涉及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1143件,努力创造平安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

六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将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三个重普法”三大机制,以《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重点,开展“安康律师齐动员,上门宣讲民法典”、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大力提升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水平。 (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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