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26日,市委文明创建工作第三督导组组长陈华一行到白河县检察院督导评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肖长燕参加了督导评估相关工作。
督导组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该院创建宣传专栏、机关食堂、健身室、楼道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等文化阵地,在感受机关环境、查阅工作资料后,召开了工作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祖安对机关省级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他指出,近年来,白河县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以文明创建为引领,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能,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培育了“五心”检魂,建成了白检微课堂等“四微”平台,形成了“和、智、正、实、廉”的文化内涵,推动文明创建、办案业务、中心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市委文明创建工作第三督导组组长陈华指出,白河县检察院抓文明创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与中心工作结合紧密,活动载体有特色,文化创建氛围浓。针对下一步创建工作,她强调:一是要贯彻文明创建新要求。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部署,积极适应广大群众和干警职工对精神文明、精神食粮和美好生活的向往的追求,不断创新创建载体,充分利用好文明创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推动单位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实现文明创建新目标。要结合行业特点,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职能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在执法办案中体现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同时服务好各项中心工作,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三是要迎接文明创建新挑战。要树立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不断建立健全长效化创建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各项活动,凝神聚力,营造机关学比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同时,督导组其他成员对该院文明创建网络系统管理、资料收集等文明创建的具体业务进行了指导,提出了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乐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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