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8月19日,安康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班,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股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负责人)140余人参加培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弋荣到会讲话。
会议强调,《社区矫正法》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杨弋荣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增强协调沟通力度,共同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化解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要加强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充分展示安康社区矫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取得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培训会上,多位多年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骨干分别从总则、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等章节为大家详细解读了法律出台的背景、意义、目的、适用、法律责任等内容。10名同志作了学习《社区矫正法》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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