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按照“平安建设联创、矛盾纠纷联调、突出问题联治、法制建设联抓”总体思路,着力打造“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综治信息化”的现代化治理模式,创新实施县级常委联镇、部门联村机制,按照12345工作模式,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
规范一套标准。严格按照省市标准,结合镇坪实际,整合镇便民服务大厅、司法所,村便民服务室、警务室、医务室等场所,在保证规范建设的情况下,极大地缓解了基层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印发《镇坪县加强县镇村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县委常委联镇部门联村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的通知》,明确场所建设、硬件配置、信息录入、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硬件、软件标准。7月底前搭好四梁八柱、选址挂牌工作,8月底前完成人员入驻、实体规范运行,9月底前实现三级贯通、上下一体,10月底前达到“四有六化”标准、通过省市验收。止目前,该县已全面完成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选址挂牌工作, 7个镇、58个村、4个社区的人员均已落实。
强化两大保障。为更好更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从组织协调、人员配备、资金运行上全力争取县上支持。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核定编制、配强领导、配齐人员,切实做好人员招聘、录用和管理工作,为综治中心运行提供保障,统筹做好三级综治中心运转人员保障工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由县财政为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提供必要资金保障,解决360万元建设经费。同时,将300余平方米的县移动公司营业大厅协调出来作为县综治中心新的建设场地,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功能设计、重新整装,切实解决原中心建设场地分散、不方便服务群众的问题。
压实三级联动。坚持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体规划、同步推进、整合运行。县级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组织部、编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治中心建设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干事人员,推动日常工作开展。各镇分别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的综治中心建设工作专班,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力量,推动工作实效运转。各村分别成立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村(社区)干部兼任中心副主任的具体工作小组,负责中心日常工作,整合村治保会、调委会、红袖章巡逻员等力量,形成县镇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狠抓四个主责。确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部门相互配合,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相互协同、实用实效的协同作战格局,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大协调、大指挥、大调度作用,切实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县委政法委按照建设标准统一规划、制定规范、加强指导、抓好协调,统筹推进全县综治中心建设,确保硬件建设与软件配套同步,工作开展与建设应用并进。县发改局将综治中心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立项工作,广泛争取中省市项目支持。公安、司法、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积极整合各类信息资源,落实专人按时、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其他各单位、各部门确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加强与同级综治中心联系,推进平安镇坪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工作落实。
夯实五项机制。通过建立五项机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抓手,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创新实施县级常委联镇、部门联村机制。12个县委常委联系7个镇、5个重点部门,32个部门和7个群团组织联系62个村(社区),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工作与平安建设、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建立统一指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联镇县委常委、各联村帮扶部门每日询问、每周到村查看指导综治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形成日报表、周指导的工作模式。学习培训机制。对全县各镇、村62个综治信息系统管理员、436名网格信息采集人员分批次进行系统培训,主要围绕综治信息系统各类数据处理录入、网格划分管理、用户管理、移动端数据事件整理和提交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运用信息技术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各级综治中心如期建成,实体化运行。督导检查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协同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成立联合专项工作督导组,不定期深入镇、村(社区)督导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进度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的,及时发送专项工作提醒函、预警函、督办函。止目前,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分别带队开展专项督导19次,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考核问责机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协调联动,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中监管缺位、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慵懒无为的,在省市督导检查验收中出现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涉关镇直接纳入重点镇管理,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激励奖励机制。县委政法委每周对全县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三次排名前三的镇、村进行表彰通报,在年度专项考核中加相应分值,并对具体负责的干部申报实绩档案,作为干部提拔、岗位调整、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依据。(陈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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