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保证办案质量,推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力举措。7月份以来,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积极筛选案件,认真谋划推进,先后对五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组织保障,夯实责任抓落实
7月份以来,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及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通知》,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开听证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部署开展公开听证常态化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公开听证全面推开工作。
营造良好环境,健全阵地抓落实
结合检察院实际,从“一室多用”的角度出发,将检委会办公室作为公开听证工作的阵地,兼容无纸化办公、人工智能记录等用途,为参与听证人员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在硬件设施上为公开听证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机制抓落实
公开听证首先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听,听什么,证什么的问题。该县检察院在制定的《公开听证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了公开听证应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原案承办人、群众代表等人参加,解决了谁来听的问题。并建立了听证联络员,审核把关,组织实施等系列制度,建立案情介绍、陈述意见,听证评议等基本流程,为各类案件听证运行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流程规定。在实际探索中总结了“六听六促”听证法,即:听承办检察官对证据的认定,促法律事实正确;听原承办人介绍办案过程,促办案程序合法;听律师意见,促权益保障到位;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促案件公正处理;听当事人陈述,促社会矛盾修复;听群众代表心声,促司法公信力。
聚焦“六保”“六稳”,服务大局抓落实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场听证会彰显一个地区法治的进步。7月30日,平利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陈某某虽然构罪,但是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劳动者双方,一律打击则不利于双方矛盾修复,更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与民营企业发展,拟做不起诉处理,遂提请检察长批准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分别发表了各自意见,一致认为陈某某构罪,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方筹借,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获得谅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受疫情影响,企业不景气,加上陈某某系初犯,又认罪认罚,属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作出不起诉处理。该案的办理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依法护航民企发展,实现了双赢、多赢的社会效果,而且检察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讲述法治故事,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了法律公信力。(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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