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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单位督导组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8-12 16:31

8月10日下午,全国文明单位督导检查第十一组组长、省税务局副厅级领导干部胡兆瑞,带领督导检查组成员一行四人,在市委文明办四级调研员、政办科科长王红波的陪同下,来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市检察院机关文明创建情况,对机关餐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院史展览馆、道德讲堂阵地、检察文化长廊、健康小屋、健身中心、阅览室以及干警办公室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就文明创建情况对全院干警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督导检查组认真仔细查阅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资料。

随后在市院机关十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国文明单位督导检查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主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友汇报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胡兆瑞组长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后,肯定了市检察院创建工作成效,他认为,市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工作扎实、责任到人;活动丰富、成效显著。同时也严格对标文明创建要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时代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在认同认知、融入融合、培育典型、营造氛围等方面下功夫。二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重点,教育人、发展人、提高人,着力培育担当民族大任的时代新人,自觉成为维护社会公德的先锋、遵守职业道德的典范、弘扬家庭美德的榜样、塑造良好个人品德的楷模以及志愿服务的排头兵。三要切实加强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一是检查组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提出了全方位有深度的诠释和要求,对我们的创建工作具有很新、很实、很深的指导意义,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市检察院将对标检查组要求,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切实做民主的捍卫者,做法治的执行者,做诚信的维护者。二是检察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践行文明创建的内在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经得起人民、历史、法律的检验。三是创建文明单位是动态的过程,创建是我们的追求,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不断提高机关文明素养,提升检察机关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王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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