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坪县以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县”创建为总抓手,以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战略目标,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目标任务落实,“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突出“三高”,确保创建基础。高起点站位。制定印发《镇坪县创建“无黑无恶示范县”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责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各成员单位成立创建工作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群众齐参与的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工作格局。高标准规划。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人力、财力问题,抽调5名精干同志进一步充实县扫黑办人员力量,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县财政拨付80余万元专项经费,为全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足额经费保障。高质量推动。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制度、五项机制,创新建立县级领导联镇到村层层宣讲、扫黑除恶总队长负责制、后进单位派驻工作指导员、村级“六个一”、党员“三带头三争当”等工作机制,制定“无黑无恶”示范创建标准体系,规划创建工作立体作战图,形成了上下协同、横向配合的工作格局。
聚焦“四点”,注重创建成效。聚焦宣传发动。以宣传发动为抓手,以线索摸排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县级领导联镇到村宣讲全覆盖,各镇、各部门共同发力,坚持传统宣传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增加固定长期的宣传大版,做到布局合理、实用美观。利用互联网优势,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网络软件作用,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群、抖音等平台加大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聚焦破案攻坚。公、检、法联合发力、协同作战,定期召开重大线索和案件研判联席会议,逐案建立联合专案组,做到公安主侦、检察把关、法院指导同步进行,查破涉恶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人,刑拘47人,逮捕10人,移送起诉5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7.3万元。聚焦深挖彻查。组织开展“打伞破网”百日攻坚行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4件,起底案件51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4件25人,党纪政务处分24件2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肃查处了组织参与镇坪县近年来涉众人员最多、影响最恶劣的“3.26”聚众赌博案公职人员,开除党籍2人,开除公职2人,依法解除劳动关系2人,取消退休待遇1人。聚焦行业整治。对标行业职责,加大乱象排查,狠抓乱象整治,建立乱象清单及整治台账,坚持“打早”“打小”,从源头遏制“黑恶”滋生。共开展行业专项整治319场次,整顿行业乱点乱象195个,办理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12份。
坚持“四合”,拓展创建内涵。与平安建设相结合。将“无黑无恶”示范创建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镇坪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安镇、村(社区)、单位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无黑无恶”示范镇、村(社区)、行业场所,对达到“无黑无恶”示范创建标准的7个镇、54个村(社区)进行了表彰命名。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把专项斗争放在与脱贫攻坚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脱贫攻坚总队长兼任扫黑除恶总队长工作制,负责辖区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联络、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建立了总队长履职工作台账和由县委书记任总督查长的督查机制,把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一并纳入督查内容,持续推进落实。与新民风建设相结合。把“无黑无恶”示范创建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紧盯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将扫黑除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条例植入村规民约等多重形式,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以创建促新风,有效净化社会风气,不断扎牢“无黑无恶”创建根基。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强化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夯实专项斗争基层基础。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严格落实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全面完成15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审查“两委”换届候选人494名,清理不合格“两委班子成员”7人,率先完成58个行政村“一肩挑”工作任务,被确定为全市“一肩挑”运行机制改革创新观察点。(陈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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