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中总结形成的,是把反腐败和监督工作融入管党治党全局、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设计,既是重大实践成果,也是重大理论成果,有着丰富而深刻的科学内涵,揭示了标本兼治的基本规律。
纪委监委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项原则和要求,就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适用于反腐败,同样适用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要深刻把握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不敢”,突出震慑、遏制。有贪肃贪、有腐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的。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定力、稳中求进,惩治腐败这一手没有松、没有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要实现不敢,必须保持高压震慑,只要有人腐败,不管是谁,都要坚决果断处理。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一定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保持惩治力度,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不能”,强调制度、治理。防止腐败扩散蔓延,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一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运行规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另一方面,完善监督约束,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使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要求,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惯规范、公正、干净地用好权力。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把巡视巡察与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以案促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等,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都是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促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不想”,依靠思想、觉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出现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根子在于“总开关”没有拧紧。大量案件表明,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干部自身的思想、党性、人格。与腐败较量,就是与理想滑坡、信念动摇、觉悟退化较量,一定程度上也是与人性中恶的一面、落后的一面较量,与人内心对财、权、物、色、名的贪念较量。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就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求,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自我改造,培育现代文明人格。一些地方探索以案说纪、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清廉文化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等,都是有效做法,要继续坚持。
“不敢”“不能”“不想”,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不敢”是前提,失去了高压震慑,纪法规定、思想教育就是空中楼阁;“不能”是关键,缺失了制度和监督,就会“牛栏关猫”、为所欲为;“不想”是根本,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不敢”“不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把握内在联系、系统谋划设计,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要不断总结经验,立足新的实践,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融合的实现途径、有效载体、具体办法,切实把这一方针方略贯彻好、运用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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