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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法 降低“案件-比”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6-19 15:32

今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实行“三个一”工作法,全程监控案件办理环节,对影响“案件-比”的关键环节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对承办人提醒预警,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案件-比”从去年同期1:1.78  下降为1:1.29。

“三个一”工作法,即数据质量一日一核查,办案情况一月一通报,核心数据一季度一分析。运用软件和报表系统,每日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发现案卡错填、漏填等问题当日反馈到人,并跟踪整改到位;每月通报各检察官办案数量、案件评查数量等情况,实时跟踪检察官办案动态,合理分配案件;每季度开展核心业务数据及专项活动数据统计分析,对比全市数据排名,为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办案质效提供参考。

“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案”与“件”比例关系,是指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案件-比”越低,办案周期越短,办案效果就越好。(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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