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有效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激化。近日,汉滨区司法局吉河司法所依法调解一起涉校矛盾纠纷积案。
2012年8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汉滨区吉河镇郭某承包吉河镇九年制学校校内教工食堂和超市,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双方签订了一年的承包合同,2013年8月双方未签订合同,并一直维持运营至2018年10月期间。后因政策的规定校园内不得经营超市,双方因超市搬离学校的问题通过多次协商无果后,校方依据政策强行将超市关停,双方就承包合同与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产生矛盾纠纷。
郭某在多次协调无果后,向吉河司法所申请调解。为妥善化解这一涉校矛盾纠纷,2020年5月30日,吉河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三天的协调,耐心细致的讲法律、说道理,6月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确保矛盾不在反复,吉河所引导双方到吉河法庭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吉河司法所全面落实区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对重点难点矛盾纠纷全力进行排查化解,维护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稳定和保障教育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胡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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