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拉人头、交会费、高返利就是传销,传销的本质就是利用人们投机、贪婪的心理,鼓吹一些不可能得到的预期收益……”,承办多起传销犯罪案件且有丰富办案经验的的检察官在授课时讲道。
5月29日,由岚皋县检察院承办的第二期“法治大讲堂”在城关中学会议厅举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晓罡主持,来自城关镇政府干部及社区支部书记,县政府各部门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农业、工商、建设、农商、长安银行等金融单位负责人100余人聆听了讲座。
开课前,甘晓罡检察长从提高防范打击传销犯罪思想认识,健全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随后,检察官以《提升防范意识 远离传销陷阱》为题进行了专题讲课,通过案例剖析、图解等方式,将法律法规与案例相结合,从什么是传销、传销的法律界定及法律责任,详细阐述了我国传销的演变过程及规制历程。结合正在办理的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的刘某某传销犯罪案件,对岚皋县传销犯罪现状、特点,以及传销犯罪的本质、伎俩、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讲解,对如何防范和打击传销犯罪提出了具体对策和建议。
“听了今天的讲座,我知道了传销犯罪的套路。今后,不仅自己不能参与,还要帮助身边的人远离传销犯罪。”城关镇肖家坝社区支部书记贾永健说道。
此次讲座,是该院立足检察职能,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要举措,通过宣传和讲解,有效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王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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