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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结缘”检察 公益诉讼助力双赢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5-13 15:50

近日,旬阳县检察院依法向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文物所在的镇政府发出了两份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

位于旬阳县关口镇的“关口龟碑”是明代嘉靖年间由时任旬阳知县率众聚资精雕而成的龟碑石刻,被视为守江镇水、灵佑平安的象征,距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经旬阳县人民政府公布确认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放置于关口集镇下游神龟亭内。近年来,由于未有效监管和采取保护措施,部分群众在碑体上乱刻乱划,损坏碑体表面字迹,用于保护龟碑的围栏等设施损坏后未及时修补更新,破坏了文物的历史风貌和文物价值。

        文物不是岁月遗留下来的冰冷旧物,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更是历史的见证者和讲述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迹就只能默默消亡。2020年3月25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纳入公益诉讼。该案的办理是贯彻落实《决定》内容、积极拓展“等”外案件的有力探索,旬阳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机关共同打造保护文物新格局,留住文化的根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通讯员: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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