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营企业共20余名代表齐聚旬阳县检察院,参加该院召开的首例行政检察案件听证会,同时邀请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工商联、县招商中心以及高新管委会等部门参加听证。
该案是一起招商引资企业违法占地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旬阳县某公司在双河镇、仙河镇建设生态旅游景区过程中,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被相关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后该公司未自行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查明,该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系政府2016年招商引资项目,2017年3月,县委、县政府将该项目列为重点项目,并下发文件要求相关行政机关提前介入项目用地工作,加快办理审批手续,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同时,县政府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对项目总体规划进行评审,该项目获评审通过。检察官认为,行政机关已参加项目规划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但在执法过程中却以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为由决定拆除其中部分建筑物,缺乏事实依据,也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政府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损害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损政府公信力。听证会后,该院分别向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维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它贯穿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既有结果监督,也有程序监督;就其功能来说,是“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使命与担当,也是运用检察智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生动实践,同时,为促进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全力维护政府公信力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李孟 胡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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