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岚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滔河镇脱贫攻坚工作团团长常彬,县检察院检察长甘晓罡深入滔河镇李某某家开展司法救助,现场送去救助金2万元。
李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历史成因是因案致贫。据了解,2010年,李某某七个月大时,父亲因一起刑事案件被害,母亲患严重精神疾病,走失后至今下落不明,李某某只能跟着祖母一起生活。2019年,其祖母身患癌症,10岁的他又被查出患有“右胫骨中段骨内造釉细胞瘤”,家庭更是举步维艰。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李某某家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一家人迁移至移民安置点居住。但因没有劳力,又没有钱,一直无法搬入新家。岚皋县检察院在摸排司法救助对象过程中,了解到李某某家庭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到当地调查取证。在李某某刚搬迁入住的新家现场办公,为李某某及其祖母办理司法救助一站式服务。
李某某的祖母从甘晓罡检察长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时,连连致谢:“感谢党和政府,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我们一定听党和政府的话,自觉执行好各项政策要求,重树生活信心,开启新的生活。”
常彬部长说:“岚皋县检察院实行特事特办,检察长现场办公,为特困群众开展司法救助,既有力地支持了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又助推了脱贫攻坚;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关怀,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中心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随行履行现场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吴应勇十分感慨:“我担任了两届人民监督员,见证了很多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事例,这次参与司法救助现场监督,让我从另一侧面体会到了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对他们今后的工作更加期待和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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