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县委县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案件管理业务工作,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该部门组织干警通过组建工作群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标准不降。抽调3名干警到社区包联对接,到防疫宣传点、劝导点等地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和防疫防控工作,对县域内青泥社区的19户住户进行排查,通过微信建群、电话通知、入户走访等方式协助社区核实居民外出、身体健康和家中是否有外来人员等情况,引导社区居民做好自身防疫工作。
加强自身疫情防控,努力阻断病毒传播。疫情至今,案管办为工作人员配备了口罩、消毒酒精、手套柜等防疫物资,严格执行干警体温监测、信件和案件材料等物品消毒等防疫措施,阻断病毒传播源,坚持采取一人一室轮流上班制度,减少交叉感染。坚持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措施,每天对案管大厅用消毒液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加强内外沟通协调,确保诉讼程序畅通。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及上级院的沟通协调,做好案件材料的接收和移送工作,尽量采用网传电子卷宗、机要通道邮寄、传真方式,避免人员送递纸质件交叉感染风险,疫情期间共寄送案件3件,传真文书 7 份。对内与业务处室沟通协调,及时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继续强化与办案机关、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实现受理、流转“一步到位”,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对案件办理期限等监控力度,确定专人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严防疫控期间超期办案情形。日动态监控超期预警案件,电话提示办案检察官及时处理,共对100余件案件进行到期预警提示。
优化工作方式,确保案管服务到位。严格落实最高检、市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诉讼服务工作的要求,先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布了《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工作的通告》,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接访的规定、邮编及地址、12309检察服务网络预约方式,引导诉讼参与人通过来电、网络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倡导律师等非接触式阅卷,辩护律师可通过电话预约并传真邮寄“三书”,案管人员审查符合阅卷规定后,保密邮寄电子卷宗,依法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案管监督职能。结合开展的检察机关业务数据督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业务数据发现的不规范案卡填录信息问题入手,在对存在的问题案件、问题案卡逐条研究整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指导业务数据质量工作。强化承办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填录主体责任,集中清理、排查了干警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案卡不规范填录等问题,提升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水平和信息填录规范化。(通讯员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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