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营造了既缓和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庭审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中,去掉械具的未成年被告人与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及监护人同坐一桌,主审法官以平和的语气,温和的态度,恰如其分的问话,缓解被告人对庭审的恐惧和抵抗情绪。控、辩、审三方以谈心的方式从各方面对被告人进行感化教育,同时还特别融入了监护人参与教育,使教育的的主体更贴切被告人,引导被告人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在几方的合力下,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落下悔过的眼泪,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整个庭审有序而舒缓,呈现出人性化的温暖氛围。
庭审后,法官对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普法教育,由于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行事易冲动,认知能力弱,法制观念淡薄,今后应加强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紫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一直采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正如法庭墙上那句“让错误在这里止步,让矛盾在这里消融,让关怀在这里延续,让心灵在这里成长”,此次“圆桌审判”在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人权,体现了司法人性化和温情化,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图/文 紫阳法院 阮书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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