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行,提高类型化案件质效,宁陕法院速裁团队首次采用要素式审理模式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快速审理,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速裁团队首先结合案件特点,制作出有关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十二类详细的审理要素表,庭前要求双方当事人逐项填写并签字捺印确认,法官在庭审中只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审理,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
通过这次要素式审理,该院决定在类型化案件中加大要素式审理的适用范围。要求法官和法官助理在接收案卷时,明确案件审理要素是否齐备,针对欠缺的审理要素,法官助理通知当事人到庭,做适当的法律释明和举证指导,依法告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补充证据材料。明确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与证据,固定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好准备。庭审中,法官对无争议的要素点不再进行举证质证,直接予以确认并记入庭审笔录,庭审也不再划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阶段,仅对有争议的要素点进行逐项审查,将法官询问、举证质证、当事人陈述等有机融合,具体的审理方式可结合案情灵活运用,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庭后制作针对性强、详略得当的表格式判决书,判决内容一目了然。
采用要素式审理,重点在于法官转变审理思维方式,树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理念,以达到案件繁简分流,简案提速保质的目标。当前尚在疫情防控期,但该院速裁团队办案周期并未加长,2020年第一季度收案31件,结案26件,结案率达到80%。目前,繁简分流、要素式审理在该院提升案件质效上已初见成果。(通讯员 卢云丹、冯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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