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紧盯政治学习和重要环节,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强化思想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省市县重要部署上来。该院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最高检《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市县的要求上来和市院的安排上来,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强化党建引领,把各项安排部署坚决落到实处。疫情期间,该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院党员为成员的党员应急小分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主动参与到街道社区和包联村联防联控工作中,在疫情期间阻击战中担当在先,冲锋在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深入研究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讲话精神,围绕全年检察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任务,各部门座谈,对标找差距短板,细化工作任务,积极谋划全年检察工作。
强化工作结合,平稳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要求,持续加强机关内部和机关属地防控值守工作措施,夯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内设机构,严格按照疫情应急预案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把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全面细致。聚焦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围绕检察队伍建设,“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工作,强化摸排,走访,沟通,宣传等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检察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职责担当,努力践行检察使命。立足检察职能,该院积极摸排县域内破坏疫情防控和医疗、市场、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部署走访“两代一委”和复产复工企业代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为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摸排野生动物保护和食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线索,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贡献法治力量。严格执行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监督力度和措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左玉路)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