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政法网>县区、部门动态

岚皋法院:同居析产引纠纷 法官耐心审理化矛盾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18 15:56

同居情侣分手引发财产纠纷,私下沟通无果诉至法院,3月13日,该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在岚皋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之下,经两次开庭审理,最终促成了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年初,原告张某与被告许某某经人介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后便同居生活在一起,同年10月许某某以购车为由向张某借款,张某便多次以刷卡和转账的方式为许某某垫付购车首付款、税费及偿还车贷累计达16万余元,轿车登记在许某某名下。次年两人订婚,许某某支付张某订婚彩礼2万6千元。后因许某某没能力偿还车贷便将车出售,偿还了张某借款5万5千元钱。2019年两人因性格不和分手,张某遂要求许某某归还剩余11万余元车款。双方私下沟通协商无果后,张某诉至岚皋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仔细确认双方提供的各项证据,听取双方陈述,因许某某对张某提出的部分借款证据有异议且提出需提供新的证据时,法官耐心向许某某进行法律明示和讲解,并再行协调开庭审理时间。

          最终在法官的妥善调解之下,被告许某某当庭向原告张某一次性给付完毕8万余元购车款及因购车产生的贷款利息。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