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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严厉打击涉疫情黑客类案件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12 15:12

“病毒?”“病毒!”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刘洪波对一款所谓“全国新型肺炎疫情实时动态”网络链接的初步判断。

2月7日,兴安盟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线索,有人将恶意木马程序伪装成名为“全国新型肺炎疫情实时动态”的网络链接大肆传播,以此获取他人计算机控制权限。

兴安盟公安局网安部门紧急协调属地岭南分局、突泉县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连续5天5夜缜密排查,24小时全天候观测“蹲守”,最终掌握了该网络黑客的真实身份,并于2月12日将犯罪嫌疑人时某抓获。

据介绍,时某在网上购买木马病毒,为提高点击率、关注度和成功率,编辑命名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网络链接,诱使不明真相网民点击,从而获取计算机系统权限,非法获利30余万元。

兴安盟公安局网安部门进一步拓线侦查,获取黑客攻击入侵等多种涉疫情网络犯罪线索1000余条,为全链条打击涉疫情网络犯罪案件奠定了基础。

这起网络黑客案件只是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违法犯罪、维护安全有序网络空间的一个缩影。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冠病毒”“冠状病毒”等成为网络热词。自1月底以来,网上就开始流传命名为“新冠病毒”“逃离武汉”“最新病毒预防手册”“武汉实录”等木马病毒,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中大量传播,利用广大群众关注疫情、渴望获得第一手资讯的心理,诱导用户下载、运行。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带木马病毒的程序软件危害性极大,可以窃取网民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资金账号等,回传网民电脑中存储的重要文件。部分黑客则通过加密文件实施敲诈勒索,或使手机、电脑变“砖”无法运行,还可以通过控制网民的电脑,让网民成为黑客后续违法犯罪的“替罪羊”。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针对涉疫情网络黑客违法犯罪行为,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断清除涉疫情网络风险安全隐患,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排查清除涉疫情木马病毒造成的风险隐患——

2月初,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接到线索,称有重庆网民传播一款名为“冠状病毒·exe”的木马病毒。经过核查,侦查人员迅速确定木马病毒源头,发现这是某单位工作人员将工作使用的U盘插入了一台已经被木马病毒感染的电脑,未经病毒查杀又插入自己的工作电脑。公安机关针对该单位存在的网络安全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将一起网络风险隐患及时排除。

为防患于未然,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专门成立反黑客工作室,对网上传播木马、攻击破坏等案件进行专门研究和侦查,并利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宣传木马的危害和防范木马的基本知识。

提高网民防范涉疫情木马病毒的意识——

2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过在新媒体发布紧急预警的方式,提醒广大网民增强防范互联网中频频出现的涉疫情主题的各类木马病毒,并提示互联网机构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同步上报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提醒广大网民在使用网络时注意防范木马病毒攻击,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网民的防范意识。

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黑客违法犯罪行为——

2月19日,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经过缜密侦查,将销售木马程序的犯罪嫌疑人纪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纪某累计向50余人次销售木马程序,非法获利20余万元。

淮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纵鑫表示,在全国人民时刻关注疫情时,这些犯罪嫌疑人利用木马病毒实施网络攻击,窃取公民信息,并为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生存土壤,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犯罪依法打击、严惩不贷。

目前,在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整体部署下,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正组织对网上恶意软件样本开展技术分析,对制作和传播恶意软件情况进行侦查,持续严厉打击涉疫情黑客类违法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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