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发文表彰近年来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石泉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石泉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保障提实效。成立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社区矫正中心(执法大队),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和综治目标考核以及重点镇管理记分内容,建立县镇村三级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实施、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基层司法所具体监管、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规范程序严执法。实行“谁评估谁负责”原则,严把审前评估关,实行分级别监管、分阶段教育、分类别矫正,做到日定位、周见面、月走访、季考核。开通“司法通”手机和电子手环定位,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实时掌握监管情况,适时调整监管级别,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定期召开社区矫在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公检法司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的工作格局,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互联互通。帮矫并重促转化。坚持法治教育为主、道德教育为辅,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道德修养、法纪意识和融入社会的能力。动员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队,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家庭贫困社区矫正对象低保和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建立过渡性就业基地,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指导就业,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打好基础,巩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03人,累计解除342人,在矫人员61人,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通讯员 郭健 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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