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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邪教痴迷人员转化工作者应具备的理念与素质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1-16 10:29

摘要:邪教痴迷者的问题,既是社会问题,更是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对于邪教组织我们要坚决斗争,对于邪教痴迷者则应该关心、关爱、帮助、救助。因此,从事反邪教工作的人应该具有较好的基本素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进步的理念。 

  对痴迷者的救助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心理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对参与救助的反邪教工作者的个人素质和工作理念有着相应的要求。

 一、反邪教工作者的个人素质 

  1、要有助人之心

  对于邪教痴迷者应该关心、关爱、帮助、救助,而你的这种帮助,对方在一段时间内根本就不领情,甚至处于对抗状态。这种帮扶工作艰苦、艰辛,经常没有八小时工作时间的内外之分,投入产出不成正比。因此,缺乏社会责任感,不乐于助人、不肯付出的人是做不好这项工作的。

  2、要有较好的悟性

  悟性在这里指的是施助者与受助者的沟通能力和共情能力。人是最复杂的,每个人心理问题发生的原因各有不同,对方在生活中所感受到的痛苦、认识到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都只是表象。从事痴迷者转化工作的人能否对痴迷者提供真正的帮助,取决于对痴迷者心理问题的领悟程度。从事痴迷者转化的人不仅要有敏锐细致的观察力,更要有认识问题的穿透力。因为,对许多痴迷者来说,一时的刺激、挫折只是其加入邪教的诱因。导致问题出现的根源则可能深植于内心深处,有的甚至源于早期的童年体验。反邪教工作者能帮助痴迷者找到问题出现的根源,这是进行心理调节、彻底摆脱邪教的关键一步。

  3、要有较全面、合理的知识结构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所产生的观念冲突,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和对本不存在的“理想世界”的希冀,使不同国家、民族、阶层、文化层次的人都面临许多的心理问题。邪教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个跨文化现象。但就不同国家、民族、个体来说,不论是邪教的表现形式、痴迷心理症结形成的原因和调整解决的方式又都具有明显的文化特征。

  既然邪教问题的发生源自社会生活,解决的最有效办法也应是社会的。离开了特定的文化传统、文化氛围和个人的成长经历,就无法判断一个人邪教痴迷问题发生的原因。这就要求邪教痴迷人员反邪教工作者必须具有较广泛的哲学、医学、社会学、心理学、民俗学及宗教文化,以及文学、历史等诸多人文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了解社会价值观念变革给人们造成的心理压力。否则,沟通交流就可能无从下手。

  4、要有适宜的人格特征

  与邪教痴迷者沟通不仅是“说”的艺术,还是“听”的艺术。能够“听懂”对方所述,并从中发掘出非理性层次、潜意识层次所存在的问题,这需要有相当的理解分析判断能力。有时倾听和沉默也是一种技术,那些过于喜欢表述、爱说,老是不由自主地要打断别人谈话的人,不善于倾听他人讲话的人,显然不利于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关系。那些好为人师,总是要批评教育对方的人,显然也难以尽快地理解对方。同时,那些不善于表达和与人沟通的人、具有典型性情绪型性格的人、受暗示性比较强的人都不适于从事这项工作。对痴迷者帮助工作的最终目的不是控制对方,而是要影响、转化对方,痴迷者帮助工作者应当能够控制沟通的方向和局面,而做到这一点需要具有较强的自制力和独立意识。同时,顽强的意志品质还表现为,对痴迷者的不离不弃、在转化过程中的持之以恒、对反复现象的客观应对,以及良好的情绪调节能力。

  5、要保持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是个相对的概念,作为反邪教工作者应该具有比其他人群更为健康稳定的心理,否则无法为痴迷者提供帮助和服务。

  不容忽视,痴迷者的言行及情感也在影响着反邪教工作者。反邪教工作者应当提高对这种交互作用影响的认识,有意识地引导沟通过程向着促进痴迷者成长的方向前进,利用这种交互作用的积极方面,排除不利因素的干扰。反邪教工作者在帮助痴迷者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承受着负向刺激,反邪教工作者必须懂得不断地调整自己,保持情绪和心理的健康。当反邪教工作者感受到强烈的挫折,情绪处于起伏不定或处于不良心境而短时间调整不过来时,最好不要从事转化工作中具体的沟通工作。这样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心理健康,使自己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在痴迷者面前,增加对对方的影响力。

  二、反邪教工作者的基本工作方法和理念 

  痴迷者转化工作是思想工作、心理工作,本研究就是侧重于心理学的角度。因此,心理咨询的一些基本方法和理念尤其值得借鉴。

  1、尊重痴迷者的人格

  尊重,意味着把痴迷者作为有思想感情、内心体验、生活追求和独特性与自主性的活生生的人去对待。尊重痴迷者,不仅是反邪教工作者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也是助人的基本条件。

  尊重痴迷者,其意义在于可以给其创造一个安全、温暖的氛围,使其最大限度地表达自己,使其感到自己受尊重、被接纳,获得一种自我价值感。特别是对那些亟需获得尊重、接纳、信任的痴迷者来说,尊重具有明显的助人效果,是成功建立沟通关系的基础。尊重可以唤起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可以使我们成为对方模仿的榜样。

  尊重不意味着迁就对方,没有原则,没有是非。在沟通帮教时,往往会出现不同意对方言行的情况,对此,我们应在掌握材料的基础上,视沟通关系建立的状况,表明自己的意见,否则就会违背真诚的要求。表明我们的不同意见,并非不尊重求助者,也不等于否认他,因为我们是对事不对人。在尊重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地表达对他们所作所为的看法,能够从根本上对沟通起积极促进作用。

  2、真诚地对待痴迷者

  真诚可以为痴迷者提供一个安全自由的氛围,能让他知道可以坦露自己的软弱、失败、过错、隐私,使其切实感到自己被接纳、被信任和被爱护;另一方面,反邪教工作者的真诚为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可以受到鼓励,以真实的自我进行交流,有助于他们坦然地表露自己的喜怒哀乐,宣泄情感,也可能因而发现和认识真正的自己,并在反邪教工作者的帮助下,使双方的沟通更加清晰和准确,促进其相应改变。

  要注意,真诚不等于说有什么说什么,真诚不是自我发泄,真诚应实事求是,真诚应掌握适度。

  真诚是一种理念、一种态度,反邪教工作者表达真诚应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即对痴迷者负责,有助于他们尽快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有助于他们的成长,这一原则适用于整个沟通转化过程。而且真诚不仅仅表现在言语中,非言语行为尤其是沟通中的实际表现更是表达真诚的最好方法。因此,反邪教工作者的真诚并不是什么都可以随意地说出来,那些不利于转化或有损于沟通关系的话,一般就不宜表达。另外,我们表示真诚,其目的是为了帮助痴迷者,而不仅仅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感情或简单表达自己的观点。

  3、能够与痴迷者共情

  共情是指体验别人内心世界的能力。能否把握痴迷者的情感、思维,共情是助人最关键的特质。这里的“共情”是指反邪教工作者每时每刻都保持敏感,对每一位痴迷者都能够保持这种敏感,不断变换自己的体验。这种“共情”是特殊的、个别的,而不是泛泛的、一般的,是能够理解与分担对方精神世界中的各种负荷的能力,而不是进行简单判断和支持对方的能力。“共情”要求反邪教工作者能够进入对方的精神世界,就如同那是你自己的精神世界一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对方遇到的问题。这是对于反邪教工作者独特的素质要求。

  使用共情时,反邪教工作者应走出自己的参照框架而进入痴迷者的参照框架。这样就能够尽可能迅速、更加深入地了解、理解对方为什么会成为痴迷者。我们认为在痴迷者转化工作中共情包括以下含义:借助痴迷者的言行,深入对方内心世界和潜意识领域,去体验其情感、思维;借助于知识和经验,把握痴迷者的体验与他的经历和人格之间的联系,更好地理解其心理问题的实质;运用各种心理咨询技巧,把自己的共情传达给对方,形成共情心理效应并影响对方取得积极的反馈,促使其成长和转化。

  4、积极关注

  积极关注是对痴迷者的言语和行为的积极面予以关注,从而促使其拥有正向价值观。积极关注的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沟通关系,促进双方彼此了解,消除痴迷者的自卑感。

  凡是助人工作,首先必须抱有一种信念,即对方是可以改变的。他们身上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长处和优点,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潜力存在,都存在着一种积极向上的成长动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外界的帮助,每个人都可以比现在更好。这一观点对于反邪教工作者来说非常重要。所有有效的沟通框架都被认为可以使求助者发生积极、正向的改变。

  对于邪教痴迷者来说,过度理智化、理想化和割裂的人格弱点,使他们误入歧途,然而,这也反映出他们具有追求真理的精神倾向,体现出人性的积极因素。在帮助教育他们的时候,要鼓励支持他们在心理上、精神上得到全面的恢复,可以通过肯定他们的这种心理需求,缩小彼此间的心理距离,促进他们进行反思,这样有利于帮助他们恢复成为痴迷者之前真正的自我,并使人格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尤其对那些自卑感强或因面临挫折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者,反邪教工作者的积极关注往往能帮助他们全面地认识自己和周围的关系,看到自己的长处、光明面和对未来的希望,从而树立信心,消除迷茫。

  积极关注应建立在痴迷者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不能无中生有,否则他们会觉得是在用虚言安慰自己。无的放矢的积极关注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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