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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四强化”抓牢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9-11-28 17:58

 2019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抓牢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33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批示,到镇宣讲、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8次。今年以来,县纪委常委会先后16次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筹建立了综合协调、线索管理、监督调查、舆论宣传等四个工作组,各常委分别担任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员,全面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定期研判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形成了统筹有力、密切配合、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宣传标语、明白卡、微信群、LED显示屏、专题会议、进村入户宣讲等途径和形式,广泛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今年以来,共制作宣传标语、展板17幅、发放明白卡2500余张、微信群推送相关信息90余条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学习活动9场次,在各媒体网站刊发宣传稿47篇。与县公路段沟通协调在207省道K61+100米处设立了大型宣传牌一幅,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

 强化线索摸排,拓宽来源渠道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密切关注涉黑涉恶舆情,及时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多发地区、行业和领域的察访力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排查问题线索。6月中旬,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深入各个领域深挖问题线索,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共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0件,经核实后予以了结12件,正在核查2件,上报市纪委处置2件,报县扫黑办处置1件,立案查处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强化协作配合,从严查处问题。加强与政法、组织、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防止黑恶势力干预换届选举、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并分别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相关部门一对一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对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快速受理分办,加强督查督办,高效规范处置,及时核查督办,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效开展。截至目前,共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魏玉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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