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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受损谁之过?公益听证明权责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16 10:29

1111日,旬阳县检察院召开首起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等20余人参加听证。

该院在调查中发现,位于小河镇的某采石加工企业在石料开采过程中未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大量扬尘污染,部分碎石弃渣被推入河道,并且石料开采规模扩大后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动工建设。生态环境部门曾向该公司下发过限期整改通知,但环境污染行为持续存在,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开采企业展示了调取的现场视频证据,充分听取了行政机关和企业的意见,听证员按程序询问了行政机关履职情况、企业生产建设情况,并征询了人民监督员以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会后,该院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保护生态环境。

该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展示了案件证据,听取了行政机关、涉案企业的陈述意见,搭建了检察机关办案沟通的桥梁。这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职责的需要,也是旗帜鲜明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是坚定公益检察维护社会公益的本质要求。公开听证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清”参与检察工作的新形式,是对时代发展中人民群众呼声的积极回应,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该院将不断加大检察听证力度,讲好检察故事,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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