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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交警:安排部署 “保平安、促发展”整治行动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4-08 11:35

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全市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保平安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保平安促发展”行动。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学生复学复课,人员返程,辖区交通流量逐渐上升,为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防严控各类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的发生,要结合辖区实际,牢牢抓住路面主战场,科学用警,突出重点,加大对酒驾、醉驾、超速、超载、超员、套牌假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再掀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高潮。

一、明确整治目标,运筹帷幄,提前研判。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前,要召开各部门、各中队负责人会议,会上深入分析了辖区交通重点、交通违法分布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大队长要求全体民警树立“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保障;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一手抓安全,一手抓规范”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严管与善待的关系,在全力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高效安全通行,在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人性化、柔性执法的同时,对投机取巧、心存侥幸,扰乱市场秩序的“百吨王”超限超载大货车、渣土车、砂石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紧紧扭住“责任落实、安全教育、路面严管、倒查追责”的关键环节,按照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底线的“三统一”执法理念,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规范,有理有节,不卑不亢,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切实实做好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

二、强化措施,科学组织,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要极组织民警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道路设施的排查工作,主动与安监、公路、交通等部门协作,完善农村“125”管理模式,提高农村道路通行能力,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二是要组织车管警力深化车辆及驾驶员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工作,对两客一危”、重点货车、重点驾驶人的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审验率达到90%以上。对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谐、平稳。

三、完善机制、排查隐患,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要会同交通、路政、乡镇交管办、村委会等,完善国省道与县乡农村道路交叉口、国省道与村交叉口等乡村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安全提示牌、警示等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的,作为需要率先整改的路段,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完善重点路口的交通组织预案,全力消除潜在的所有交通安全隐患点、危险点,尽最地预防和下降交通事故。

四、加大宣传,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宣传力度。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出行提示工作,针对当前交通违法突出问题,要不断加大宣传攻势,按照支队“保平安促发展”工作要求,严格依法督导“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运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危化品及重点车辆监管与缉查布控预警及时通报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发布近期典型事故案例,交通安全教育提示等信息,密切与重点企业驾驶员的沟通,大力加强对管理人员、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知识宣教力度,着力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道路交通自我保护能力,从根源上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曝光力度,广泛引起群众的关注与警惕,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激励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及线索,形成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通讯员:刘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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